今日雅虎新聞提到石化業的保險問題,個人略書己見,以供參照。

新聞標題~

榮化沒投保 災民難求償

網址:

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6%A6%AE%E5%8C%96%E6%B2%92%E6%8A%95%E4%BF%9D-%E7%81%BD%E6%B0%91%E9%9B%A3%E6%B1%82%E5%84%9F-215049833--finance.html

新聞摘要:

高雄氣爆元凶指向李長榮化工廠,據產險業者透露,榮化買的公共意外責任險,範圍僅限「廠內」,這次氣爆的地方都沒有投保。換言之,一旦責任確定僅只有榮化負責,則,數10億元損失,榮化要自行承擔,此外,由於金額龐大,災民天價損失恐無得求償。

個人心得:

一般石化業者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(俗稱第三人責任險),就是當意外事故發生,導致第三人(不含企業主、員工)死傷、財物等損失時,依法可將經營者負擔之賠償責任,轉嫁給保險公司。由於本次高雄氣爆事件死28人、傷302人,僅僅20公里所發生之傷亡異常慘烈,尚有爆炸區周遭建物及道路損失,有72萬人全都集中在廠外的凱旋三路等地,更可怕的是,意外事故根本不在保單承保範圍內,因此,保單有買等於沒買,受災戶恐求償無門。是故,理賠範圍是否包含地下管線,榮化必須跟產險公司再確認

最要命的是,石化業者保險買不夠的情形,在業界非常普遍,不只榮化,幾乎所有廠商都有「賭一把」的心態。就是如此才會導致保險保障第三人的重要性無法伸張!

不過就找保險公司接受承保亦是一大問題!因為標的額太大,保險公司都是具博弈性的,陪或不賠,賭的都是或然率,若不小心賭輸了,可能連公司本體都賠進去,拖垮其他向其承保的客戶(發生事故,因為保險公司倒閉,無得請求填補損害,求償無門)......

是故,政府應該強制石化業者投保第三人責任險,且要求保險業者聯合承保,俾符保障可能受侵害之不特定大眾之公益性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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